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1月17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四份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征求意见文件。根据其中的《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拟推出共有产权住房,为封闭流转、满五年可转,售价约为土地出让时市场价的一半。
政府与购房人共有产权
该意见稿对“共有产权住房”作出定义: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深圳市政府根据住房供需情况,逐步将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
对于申请条件,要求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深圳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
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签订合同满5年可转让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按份共有,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封闭流转,签订买卖合同未满5年需退出的,应当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个人产权份额;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购房人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
中低收入者买房容易了
记者梳理发现,深圳现行保障性住房为:安居型商品房、可售型人才房、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最新拟订的四份文件,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演变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大系统。
其中,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拟将取代原有的安居型商品房及可售型人才房相关制度。前述意见稿明确提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本质上也是在完善保障房体系,让中低收入群体能够降低购房成本,将对深圳楼市产生长期影响。
四部门公布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
中新网1月17日电 生态环境部17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明确了19个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
刘友宾介绍,19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山西省晋城市、运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宿州市,福建省莆田市,山东省烟台市、临沂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湖南省株洲市,四川省内江市,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甘肃省张掖市、白银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刘友宾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试点地方根据《通知》要求做好试点各项工作,统筹项目内容和建设时序,加强资金政策保障,深化部门协作联动,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续、可复制,具备全国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