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突发疾病 列车上紧急救援******
1月7日,长春客运段青岛北至延吉西G1268次列车山海关站开车后,列车员传来信息,12车3A旅客王先生突发疾病,瘫倒在座位上起不来身,情况十分危急。
列车长魏巍得知信息后立即携带医药箱到达现场。经探查该旅客身体右侧无知觉,视力下降,语言表达不清。情况紧急,魏巍立即通过广播寻找医生,第一时间为旅客实施专业救治。
听到广播赶来的医生查看后,初步判断王先生有脑梗的征兆。经过放血疗法治疗后,虽然旅客的病情有所缓解,但情况依然危险,医生建议马上下车治疗。魏巍征得同行人同意后,帮助他们联系了葫芦岛北站及120救护车,做好旅客下车准备。葫芦岛北站到站后,旅客顺利就医。目前旅客已经脱离危险,病情稳定。
长春客运段温馨提示:
目前正值春运客流返程高峰期,如旅客有既往病史、孕期或者体质虚弱,应提前了解掌握自身健康情况,视情况选择出行,避免在长途旅行途中出现危险。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通讯员 潘洁
图片由长春客运段提供
“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