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宣布涨价!其他品牌会跟进吗?******
中新经纬2月2日电 (闫淑鑫 实习生 赵薇)近日,一则涨价通知,让农夫山泉成为了外界关注的对象。
根据通知,农夫山泉上调了杭州市部分规格桶装水售价,涨幅10%。此前,农夫山泉也曾在上海地区对桶装水进行提价。
农夫山泉此次涨价会波及到其他城市吗?瓶装水也会加入其中吗?
涨幅10%,其他城市会加入吗?
中新经纬注意到,最开始在业界流传的是一张农夫山泉《杭州区域19升水调价通知》,《通知》显示,因物价、原材料、人工及运费等成本不断上涨,2月1日起,杭州市19升桶装水价格调整为22元/桶。据悉,此前,杭州市19升农夫山泉桶装水的售价为20元/桶。
2日,农夫山泉客服向中新经纬证实了上述通知内容。该客服称,“其他规格的暂时没有通知。目前只有杭州地区(涨价),其他地区暂时不清楚。”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农夫山泉也曾对上海地区19升桶装水的售价进行上调,由26元/桶调整到28元/桶,原因也是“原材料、人力、运输等运营成本的影响”。
未来是否会有更多城市对桶装水进行提价?瓶装水是否也会加入涨价行列?2日,针对这些问题中新经纬向农夫山泉方面求证,相关工作人员称公司对相关问题暂时没有回复。
据媒体报道,在2022年3月的一场分析师业绩会上,农夫山泉执行董事周震华曾直言,成本压力已经“超过企业单方面可以去消化的水平”,农夫山泉的首选是通过提升经营效率消化成本,而由于市场及成本端变动大,竞品也有调价动作,农夫山泉也在持续观望。
成本高企,提价会是最优解吗?
农夫山泉的确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
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农夫山泉毛利率由上年同期的60.9%下降至59.3%,原因则是国际原油价格变动导致集团PET采购成本提高。
据悉,PET是农夫山泉生产产品包装最主要的原材料。招股书数据显示,2019年,农夫山泉PET成本为33.82亿元,占销售成本总额的31.6%,同期纸箱、标签、收缩膜等包装材料成本占比31.5%。算下来,这两项成本就占到了农夫山泉销售成本的63.1%。
农夫山泉曾在2022年半年报中介绍,国际油价2022年上半年呈现快速上升、高位宽幅震荡走势,PET是原油的下游产品,原油价格的上升和不确定性给公司生产成本控制带来了压力。
在成本压力下,农夫山泉2022年上半年的业绩增速大幅放缓。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农夫山泉实现总收入约165.99亿元,同比增长9.4%;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46.08亿元,同比增长14.8%。而2021年上半年,农夫山泉总收入及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分别同比增长31.4%、40.1%。
其中,农夫山泉主要收入来源——包装饮用水业务,受到了重创,收入增幅降为个位数。半年报显示,2022年上半年,农夫山泉包装饮用水产品实现收入93.49亿元,同比增长4.8%,占总收入的56.3%。而上年同期,包装饮用水产品收入同比增长25.6%。
农夫山泉曾解释称,2022年一季度包装饮用水销售整体向好,二季度则受到了疫情的冲击。
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向中新经纬表示,涨价对于农夫山泉来说是一把“双刃剑”。“表面来说可能会提升农夫山泉的利润。农夫山泉保利润,并不是说它不赚钱了,而是它想在资本市场上得到更多投资者的青睐。但涨价之后,如果其他品牌没有跟进的话,它的市场份额或将受到影响。但如果说整个行业真的是成本非常高,大家集体涨价,那可能又不一样。”
据英敏特数据,2022年,国内瓶装水市场按销售额估算的市场份额前三名分别是农夫山泉(25.7%)、华润(旗下品牌怡宝,17%)和景田(旗下品牌百岁山,9.7%)。
至于其他品牌是否跟涨,朱丹蓬表示,中国饮用水竞争已经进入了非常内卷的周期,从水种来说,农夫山泉不具备优势;从品牌效应到规模效应,农夫山泉有优势但不是碾压式的优势,其他品牌应该不会跟进涨价。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