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大手拉小手,森林安全共相守******
中新网拉萨1月11日电 (西绕拉翁)“小朋友们,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部分,是我们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这是近日西藏林芝市森林消防支队巴宜区中队消防队员们走进林芝市巴宜区布久乡开展“大手拉小手”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的场景。
“大手拉小手”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现场。 林芝市森林消防供图在活动现场,森林消防队员们结合学生普遍具有好学、好问的心理特点,采取图文并茂、通俗易懂、便于理解的方式,组织小朋友们观看森林火灾纪实片、火灾事故处理案例和图片展板,并结合当前发生的火灾案例,重点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火灾自救及扑救方法,教育小朋友们野外用火的危害性,号召大家争做森林防火的“小卫士”,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者,把自己了解到的安全知识分享给家人,发动家人与森林消防队员一起来保护森林草原。
森林消防队员正在为小朋友们讲解防灾减灾知识。 林芝市森林消防供图同时,宣讲员在装备器材展示区还给大家讲解了风力灭火器、水泵、油锯等森林灭火救援装备的基本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组织小朋友们近距离操作体验各类机具装备和参观体验消防车,提高活动趣味性,促进宣传效果。
小朋友们认真观看防火宣传视频。 林芝市森林消防供图下一步,该中队将持续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森林火灾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森林火灾安全宣传渗透力和影响力,为驻地森林防灭火安全形势稳定保驾护航。(完)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